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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1月30日電 同性婚姻相關法案已交付臺灣當局立法機構司委會審查;司委會“召委”呂學樟、吳宜臻都說,視議案優先級決定,這會期排案初審有難度。
 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民進黨籍“立法委員”尤美女2012年底提出“民法”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現行“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”規定,改為“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”,讓同性婚姻合法化;民進黨籍“立委”鄭麗君版是將“夫妻”改為“配偶”、“父母”改為“雙親”,婚姻與家庭性別要件中立化,落實婚姻平權。兩項法案都已付委審查。
  立法機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“召集委員”呂學樟表示,目前應不會排案初審,還有很多其他法案沒處理完,將視法案急迫性排案。
  吳宜臻稱,同性婚姻法案剛付委時,就與多名“立委”評估過,本想待“通訊保障及監察法”等待審案件與預算案處理到一定程度後,再排案審查。目前仍持續瞭解、溝通,希望能取得司委會委員多數共識後再排。
  她表示,如果社會對話能更充分,司委會各委員間也較容易凝聚共識,否則就算司委會開公聽會或排案審查,當天也不容易有共識,法案審查也不可能一次委員會就可審完,需很多時間討論,還在評估,要看預算案和其他待審法案,依優先次序決定。
  此外,鄭麗君及尤美女19日在立法機構舉行公聽會;尤美女受訪表示,支持與反對仍各說各話,但至少有對話,同性戀議題是有進展,過去完全無法討論,也希望能有充分溝通,如有機會將再開公聽會;至於法案付委後,司委會一直沒動作,公聽會也是“立委”舉辦,她認為這會期不太可能排入議程。  (原標題:綠營提同性婚姻相關法案:“夫妻”改為“配偶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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