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衡陽1月3日訊(通訊員 郭琴)男子家人與人發生爭執,湖南省衡陽市衡南縣民警接110依法出警執行公務,男子見對方報警一時衝動欲毆打對方,被民警阻止。後該男子不聽民警勸阻,與民警發生拉扯,致一民警受傷。1月3日,經湖衡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衡南縣法院以妨礙公務罪判處被告人蔣某拘役三個月。
  2013年9月14日20時許,被告人蔣某,因彭某親戚毆打其姨媽周某,而與其父親等親屬到彭某家找人,雙方發生爭執。後彭某家人報警。
  當晚21時許,衡南縣公安局民警陳某、王某等人駕駛警車到彭某住處即衡南縣三塘鎮兩路花苑出警。被告人蔣某見民警到來,欲毆打彭某。王某、陳某等人上前勸阻,被告人蔣某不聽。後王某、陳某等人欲控制被告人蔣某,將其推至一車庫捲閘門上。被告人蔣某奮力反抗,抓住王某的左肩撕扯,扯爛其衣服並扯掉其肩章和警號牌,又坐在警車內撒尿。後三塘派出所所長李某趕到現場,要求被告人蔣某等人到派出所處理糾紛,被告人蔣某及其家人不肯。李某在多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強行將被告人蔣某帶離現場。經鑒定,王某的傷勢為輕微傷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蔣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,致一名民警輕微傷,其行為已構成妨礙公務罪。鑒於案發後,被告人蔣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併在庭審中自願認罪,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衡陽男子妨礙民警執行公務被拘役三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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